威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申报方式及相关信息
2023-08-16
更新时间:2023-08-16 16:15:32作者:佚名
威海市重点群体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1、延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频次按年度发放的,调整为按季度发放。(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创新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常态化安置管理工作,2022年全市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不少于9800个,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按照不低于全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待遇,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