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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有表彰/志愿服务/献血等居住证积分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23-04-14 21:12:00作者:未知

在成都有表彰/志愿服务/献血等居住证积分怎么计算

  个人贡献指标。

  1.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包括: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荣誉得分。

  提供材料:表彰决定、获奖证书。

  2.申请人参加志愿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APP)实名注册登记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12个月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小时加2分,达到25个小时后每增加2个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材料:成都志愿者网打印的志愿服务时长凭据。

  3.申请人在本市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含红十字会系统)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加分。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36个月,捐赠资金或物资(折合人民币)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材料: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4.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12个月内,在我市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每增加0.5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提供材料:无偿献血证。

  5.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含荣誉称号)及以上奖励的加25分,二等功加20分,三等功加15分。

  提供材料: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获奖证书证章。

本文标签: 材料  志愿服务  申请人  不超过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