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邯郸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23-08-15
更新时间:2023-08-15 16:37:55作者:佚名
问:邯郸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答:
【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
1.顺产1200元;
2.剖腹产2600元;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6个月以下2个月以上引产的600元;
4.怀孕两个月以内流产的80元;
5.异位妊娠术参照剖腹产标准执行。
【产假规定】
1.女职工怀孕满六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
4.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奖励产假30天;
5.女职工怀孕不满两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20天;
6.满2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含异位妊娠术),给予产假30天;
7.满四个月不满六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4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
按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党政机关和全额拨付的事业单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