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5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05-15 12:05:33作者:佚名

南阳市民政局关于5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告

  关于5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告

  一、预约办理

  5月20日准备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电话或现场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到预约成功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未进行预约的,请在正常工作日进行办理。

  二、证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

  2.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须加盖户口专用章、承办人签章,印章不齐全的需到公安部门加盖或更换新的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4.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居住证、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等。

  5.双方当事人需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6.涉港澳台结婚登记需携带的材料请咨询0377-61387716.

  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联系方式:

本文标签: 户口簿  民政局  原件  结婚登记  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