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清溪镇安居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东莞清溪购房资格
2023-12-17
更新时间:2023-12-17 13:17:31作者:未知
清溪镇安居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发人才及东莞市优才卡持有者不受此项条件限制)。申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我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农民安居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录入市农房台账的,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
2、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3、与我镇或市属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本市户籍10年及以上。
5、符合以下六项条件之一:
一是属市相关部门认定的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发人才及东莞市优才卡持有者。
二是当前工作单位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倍增企业,市级百强创新企业、市级瞪羚企业,市级或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研究院、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三是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发明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公开登记在案的前三发明人为准)
四是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职工技术标兵、东莞市五一劳动奖章、东莞市劳动模范,东莞市级或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广东省级或以上职能部门颁发的奖项。
五是清溪镇认定的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2亿元以上或我镇纳税前50名以内的工业企业负责人及高管(由税务分局协助提供企业名单)。
六是以“一事一议”报镇政府审定通过后的特殊人才。
申购条件涉及对年龄、婚姻、户籍、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配售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的,应在办理网签前腾退所租住房屋或停止发放(申领)住房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