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烟台青年人才新政策(烟台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
2024-07-12
更新时间:2024-07-12 13:41:00作者:未知
沈阳职工医保交多少年才能享受终身医保?
缴费年限
政策依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的通知》(沈人社发〔2016〕17号)、《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93号)、《关于执行省医保待遇清单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通知》(沈医保发〔2022〕1号)、《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通知》(沈医保发〔2023〕25号)。
1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2024年1月1日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参保人员,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由男满25年逐步调整至男满30年。调整方式为每年递增1年的方式,至2028年调整为30年,2022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达到我市职工医保规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参保人员,需要缴纳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调整为10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选择以上年度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所需保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继续按月缴费,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待缴足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后,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2参加沈阳统筹区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为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不计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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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起始时间
政策依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 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17〕63号)。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停止该单位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3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的,参保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用人单位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