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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登记办理指南(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3-04-17 21:52:17作者:未知

天津市居住登记办理指南(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

  ➤➤天津市居住登记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外省市户籍人员 (港澳台地区居民除外)拟在津居住7日以上

  办理程序:

  1、按照平台系统提示填写相关居住信息

  2、成功登记并需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的申请人,可选择线上下载并打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办理时间:1小时

  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申报材料

  在线办理:

  线下办理:如下要件

  1、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持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应提供近期证件照片)。

  2、合法居所证明

  (1)自有房屋提供在津居住地址的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2)租赁房屋: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中的任意一种即可

  (3)借住房屋: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不动提供《天津市商X节小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复印件;

  (4)单位(学校)住宿:无需提供单位(学校)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

  (5)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办理地点:线下办理在居住地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政策咨询电话:23943513

  注意事项: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提交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本文标签: 天津市  复印件  不动  原件  流动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