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宁波城乡居民医保外地人参保缴费指南
2023-11-17
更新时间:2023-11-17 13:28:00作者:未知
2024年度宁波城乡居民医保外地人参保缴费指南
一、办理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参保时间截至2023年12月25日,缴费截至2023年12月27日。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参保条件
居住在本市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其中,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本市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非本市户籍参保对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时,不能重复参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和待遇标准按照本市户籍同类参保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父母应及时为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办理居住证;已办理居住证人员需按时签注,以免影响往后年度参保资格。0-6个月新生儿若需参保2023年度的,其父母一方需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当前职工医保待遇正常。)
三、参保缴费办理方式
(一)参保方式
参保登记方式和本市户籍居民基本一样,对于集中参保期前正常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2024年度参保资格的对象,视为续保人员,默认按原参保类别继续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直接办理缴费手续;对于居住证已失效人员须重新取得参保资格后办理参保手续。
对于参保身份发生变化的人员,具体为:从参加婴幼儿档变更为参加其他未成年人档、从参加他未成年人档变更为参加成年居民档,须重新办理参保手续;身份变化为学生的,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具体参保手续办理途径:
(1)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参保手续。
(2)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至居住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二)缴费方式
完成参保手续后可通过“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税务”服务、“宁波税务”APP、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浙里办”APP进行缴费。
自助参保缴费操作指南
分“参保登记”和“缴费”两步完成。
第一步:参保登记
1.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实名认证并登录。
2.在浙里办APP首页,搜索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点击“在线办理”。
3.选择“本人办理”或“代人办理”,若选择“代人办理”需填写被代办人的相关信息。办理对象选择“没有,非本统筹区户籍”,人员身份选择“居民”。
4.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参保登记信息。其中“参保地”、“街道社区”按居住地信息选择,“参保年度”请选择“参保下一年度”。点击“下一步”。
注意:年度内新出生婴儿,在出生次月起3个月内中途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至年度末享受医保待遇,其中跨医保年度的中途参保缴费,按两个年度各缴纳全年参保费用,方可享受对应年度医保待遇。近期出生的新生儿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保2023年度,选择参保的医保待遇享受至2023年12月31日。
5.上传居住证明材料。若系统能共享到参保人员的电子居住证信息,“居住证明”中会自动上传居住证明材料;若不能共享,需手动上传居住证明材料;其中,0-6个月新生儿,需上传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及父母一方的居住证明材料。点击“下一步”。
6.信息确认后点击“提交”,办结成功即为参保成功。
第二步:缴费
支付宝篇
1.打开“支付宝”,依次选择“市民中心”→“税务”→宁波社保缴费。
2.您可选择“我为自己缴”或是“我帮他人缴”。以“我帮他人缴”办理为例,输入缴费人姓名、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
注意:
1.系统默认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如您是以其他证件类型参保的,请注意选取准确的证件类型。
2.年度集中征缴期内,系统默认缴费年度为2024年,如果是新生儿需要缴纳2023和2024两个年度的,请您在完成2024年度缴费后,再重新选取2023年度并缴纳。
3.核对确认缴费信息,并完成缴费。
4.支付完成后,您可以回到“社保缴费”页面查询缴费记录或是打印缴费回执凭证。
微信篇
1.微信搜索关注“宁波税务”公众号,在下方对话栏选择“办税服务”→“社保缴费”,并进行个人信息授权确认。
2.在“宁波智慧缴费”页面输入缴费人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
注意:
1.系统默认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如您是以其他证件类型参保的,请注意选取准确的证件类型。
2.年度集中征缴期内,系统默认缴费年度为2024年。如果是新生儿需要缴纳2023和2024两个年度的,请您在完成2024年度缴费后,再重新选取2023年度并缴纳。
3.在“缴费档次”一栏选择确认后,核对相关信息,点击“确认提交”,直至完成支付。
4.支付完成后,可返回“智慧缴费”页面查询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