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养老保险待遇查询(东莞养老保险待遇查询官网)
2024-04-01
更新时间:2024-04-01 17:20:26作者:佚名
换城市工作,社保关系怎么办?东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转移办理指南,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详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户籍所在地为东莞市且已经在我市参保;
(3)经组织批准调动且已经在东莞市参保的;
(4)参保人的待遇领取地为东莞市的;
(5)符合粤府办[2008]76号文规定的人员;
①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适用本办法。
②参保人跨省(区、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符合人社厅[2016]94号文规定的人员;
(7)符合粤社保函[2014]136号文规定的人员。
职工、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应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
注:农保不能转移。
二、办理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一份原件;
2.《基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一份原件;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一份原件;
4.身份证,一式一份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省外养老保险线上转移方法)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地址:http://si.12333.gov.cn)选择“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拟转入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选择“社保转移申请”服务。如实完善转移信息,点击“申请”即可成功申请,剩下的事就交给社保经办机构。您可以通过平台点击左边目录查询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和社保转移进程。
2.“掌上12333”APP
手机下载并注册“掌上12333”,点击"电子社保卡"领取并绑定社保卡,选择:社会保障→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完善转移信息提交;领取电子社保卡后,选择“社保转移网上申请”→点击“我要申请”进入下面界面,录入真实的户籍所在地信息后,填写转移信息,点击“提交申请”。→申请后可在“社保转移进度”界面查询办理进度。注:如需办理省外转入,那么转入地选择广东省东莞市市本级、转出地选择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信息。
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保险关系科或各镇街分局关系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补齐资料通知书》。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可获取《回执》。
3.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转移接续。
4.领取结果。办结后接收短信通知 。
四、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
五、办理地点
就近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办理时限
养老电子流程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