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宜都市住房补贴
2023-11-14
更新时间:2023-11-14 21:15:00作者:未知
一、申领范围
裕华区域内用人单位从市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区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
(一)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引进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工种技师;
(三)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裕华区域内用人单位指:裕华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在我区注册并在我区按规定纳税的企业。
以上三类人才中,第一类人才为2017年及以后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之后从市外引进到我区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二、三类人才为2018年之后从市外引进到我区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已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人才,凭卡可享受裕华区人才绿卡服务项目(资金补助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不再发放裕华区人才绿卡。
二、办理流程
符合申领范围中第一、二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制卡发卡的程序申领裕华区人才绿卡,具体流程附后。第三类人才申领人才绿卡流程可电话咨询裕华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一)所需材料(均为电子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
2.学位证;
3.毕业证;
4.职称证书(第二、三类人才提供);
5.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务员除外);
6.社保证明和工资明细单。所在单位出具至最近一个月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单(新入职员工需缴纳3个月社保后再申请)和工资明细单(加盖公章),注:如果绿卡申请人的养老保险是由本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的,则需本单位出具养老保险由第三方代缴的证明;
7.学信网学历备案表一份;
8.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本科生提交,研究生不需提交)(可到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省政务大厅出具)
9.税务部门出具的所在企业最近一季度的单位缴税证明(事业编、公务员除外);
10.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别注意:
1.对从市外引进的原来已参加工作的申报人,除提交以上必备审核材料外,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和市外缴纳养老保险情况,均需加盖公章。
2.对原来在其他县(市、区)申请过人才绿卡的申报人,除提交以上必备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在其他县(市、区)持卡时间和享受房租补贴时间的证明。
3.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人员,在提交以上必备审核材料外(可不提供劳动合同),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季度的缴税证明。
(二)申请流程
1.个人申报:申请人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jzrc.net.cn/yuhua/home先注册,点击信息填报,点击绿卡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
2.网上初审:裕华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通过系统平台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规范的申请人反馈审核通过意见;对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申请人提出材料补正意见并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补交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对不符合申请范围者反馈不予受理意见。
3.用人单位审核:网上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可点击绿卡申请项下载本人绿卡申请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加盖公章。
4.申请人提交复审材料:用人单位审核后,申请人于10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好公章的绿卡申请表交至主管部门(街道)。主管部门(街道)指:
①用人单位为企业,主管部门(街道)为注册地所属街道办事处;企业注册地未在裕华区,则为纳税地所属办事处;
②用人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街道)为所属区级主管部门。
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将办卡人申请的所有材料扫描版以“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命名后,上传到人才窗口邮箱yhqrcb1027@163.com,简化办卡人再到裕华区人才服务窗口的程序。
5.制卡发卡:递交申请表后于每月20日进行复审,26日左右显示复审结果。每月底统一进行制卡,申请人可登录裕华区人才一体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支付宝小程序“石家庄市电子人才绿卡”或微信小程序“石家庄人才绿卡”查看电子人才绿卡审批结果。电子人才绿卡与实体卡片具备同等效力。制卡完成后短信通知申请人可到场领卡。
6.人才绿卡的补办、更换、注销和换区,可在“裕华区人才一体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对应的“绿卡补办”“人才信息变更”“绿卡注销”和“人才调动”窗口自助办理。
绿卡申请咨询电话:0311-8657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