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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车辆临牌办理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30 15:54:40作者:未知

宿迁车辆临牌办理条件是什么

  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宿迁市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本文标签: 机动车  道路  宿迁市  注册登记  外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