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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办理指南 泰安市失业保险

更新时间:2024-04-13 00:32:07作者:佚名

泰安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办理指南 泰安市失业保险

  一、申领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不享受此政策;根据国家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暂停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本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三、申报方式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办理稳岗返还资金。

  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精准比对,初步筛查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经办机构推送稳岗返还确认信息至企业网厅端→参保企业通过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rsj.taian.gov.cn/)→在网厅消息列表中选择“稳岗返还”模块核对信息确认提交申请。

  为保证稳岗返还补贴能及时确认、准确发放到位,未维护付款银行账户信息的参保单位请先完善好银行账户信息再进行网厅确认申请。

  四、政策执行期限

  上述稳岗返还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五、稳岗返还资金用途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各参保单位在接收稳岗返还资金后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网上操作流程

  1.符合条件企业登陆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aian.gov.cn/index.html),点击单位网上服务—单位办事—单位申报(三合一),登录。

  2.点击进入填写信息:

  上年度工资总额和上年度缴费总额一致即可。

  3.务必确认好银行账户信息,避免发放失败,所有信息填好后点击“下一步”。

  4.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后进行下一步直至提交,最后显示提交成功界面。

  5.业务结束,等待审批结果即可。

本文标签: 参保  企业  单位  信息  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