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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集体户迁移至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3-06-14 17:21:49作者:佚名

天津集体户迁移至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怎么办理?

  ➤➤天津集体户迁移至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怎么办理?

  办理程序: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将材料准备齐全,在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即可办理

  受理条件: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社区集体户。

  注:户口登记在本市家庭户和社区集体户的公民不受理迁入集体户业务。

  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3、《承诺授权书》

  

本文标签: 集体户  申请人  房屋  材料  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