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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条件2023(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9-22 18:21:57作者:佚名

茂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条件2023(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新政策)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受理条件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并按规定在茂名市参保缴费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外省户籍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在我省首次参保的人员;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茂名市,且在广东省内参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非临时缴费账户除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办理户籍迁移的除外)。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现参保地为茂名市,或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参保地在茂名市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将省内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茂名市。

  (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曾在茂名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状态暂停且无欠费记录, 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均可申请办理。

本文标签: 茂名市  参保  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