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新政策
2024-07-23
更新时间:2024-07-23 17:21:13作者:未知
➤➤天津宝坻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新政策
鼓励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责任单位:公安宝坻分局、区人社局、区投资促进局)
(一)申请条件
经区政府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河北省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随企业迁来的已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在宝坻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附件3);
2.居民身份证;
3.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在外地总部上社会保险的提供异地社会保险凭证);
4.与区政府签订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所在企业向区投资促进局提出落户申请,企业一次性进行申报,提供企业职工名册;
2.区投资促进局对企业与区政府签订的框架协议进行审核;
3.区人社局进行就业认定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审核;
4.公安宝坻分局对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审核;
5.通过区投资促进局、区人社局、公安宝坻分局等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出具《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