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宁公办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定向名额分配及录取办法
2024-07-10
更新时间:2024-07-10 12:59:54作者:佚名
根据南宁市2024年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安排,将市区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市区各承担地段招生任务的初中学校。具体办法如下:
一、定向名额分配
(一)市二中和市三中(含青山校区和五象校区)指令性招生计划为3499 人,定向分配的名额总数为1750 人。市一中、四中、五中(第一档)、八中、十中、外国语学校、十四中、沛鸿民族中学、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含衡阳校区和江南校区)、邕宁高中和广西民族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为8673人,定向分配的名额总数为4341人。
(二)初中学校名额分配的基本原则:各初中学校的定向名额以市区内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地段生总人数和本校地段生报名数为依据平均分配,所分配给初中学校的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
二、录取办法
(一)各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定向分配名额属指令性招生计划。
(二)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具有地段生身份的考生有资格参与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名额的竞争。各初中学校在录入初中毕业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电子信息档案时即如实注明地段生身份,相关信息在招生报名前进入招生录取系统。
(三)考生在选报某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时,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首先进入50%指令性计划非定向名额的排序;若未进入非定向名额排序,招生录取系统将自动识别该考生的地段生身份,如确认具有地段生身份,考生将自动进入另外50%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的排序(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录取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考生通过校内竞争获得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预分配给本校的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二是考生成绩不低于所报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录取最低成绩);若考生仍未进入定向名额排序但又选报了该校的指导性计划的,则随即进入该校指导性计划排序。
(四)如某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名额因参与排序的考生成绩不达标而没有用完,多出的名额将转由已报名该校的市区户籍全体考生统一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