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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鸡市离婚登记指南(宝鸡市渭滨区离婚登记)

更新时间:2023-09-13 16:34:35作者:佚名

2023宝鸡市离婚登记指南(宝鸡市渭滨区离婚登记)

  一、离婚登记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5、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同意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及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6、其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附:

  二、离婚登记证件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间离婚登记

  (1)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一方当事人为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同胞离婚登记

  (1)内地居民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3、内地居民与华侨、外国人离婚登记

  (1)内地居民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华侨、外国人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4、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2张大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红底证件照片。

本文标签: 居民身份证  居民  证件  内地  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