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怎么在无锡办理商贷转组合贷?
2024-05-11
更新时间:2024-05-11 21:08:03作者:未知
惠蓉保报销对就医时间的规定
关于就医时间的约定:
本产品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责任一)、医保范围外个人自费医疗费用(责任二)的保险责任范围认定以就医时间(入院日期)为准,国内全自费特定高额药品费用(责任三)、海外全自费特定高额药品费用(责任四)的保险责任范围认定以实际购药时间为准。
1.同一次就医(指一次出入院结算),在本产品保障生效日(2024年7月1日零时)前入院的,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
2.对连续参保的被保险人,同一次就医(指一次出入院结算),在本产品保障生效日(2024年7月1日零时)前入院,在本产品保障生效日(2024年7月1日零时)及以后出院的,本次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入院日期对应的保障年度“惠蓉保”产品责任进行理算。
3.同一次就医(指一次出入院结算),在本产品保障生效日(2024年7月1日零时)后入院,本产品承担保险期限(2024年7月1日零时-2025年6月30日二十四时)内及届满日后30天内的住院费用。若被保险人住院和治疗时间延续超过30天的,则按天数分摊的方式【(该次治疗符合2024年度“惠蓉保”保险责任范围总费用/该次住院总天数)*(该次治疗在2024年度“惠蓉保”保障期限内的住院天数+30天)】进行保险责任的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