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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安州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贴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4-03-18 19:17:24作者:佚名

绵阳安州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贴申请条件

  安州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报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政策。(自有产权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绵阳市安州区内已办理登记或网签备案的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住房、自建房、统建房和安置房以及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转让房产不满3年的不予受理;共同申请人限定于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

  2.申请人在保障区域内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且至申请之日已由用人单位统一为申请人在安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3.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申请人,在保障区域内租住市场住房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人均补贴面积16平方米,面积标准=人均补贴面积×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合计人数,面积标准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补贴标准每月每平方米6元;月发放金额=面积标准×补贴标准。

本文标签: 住房  申请人  标准  面积  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