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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2024新市民积分入学、积分旅游、积分疗养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4-03-22 00:19:36作者:未知

温州永嘉2024新市民积分入学、积分旅游、积分疗养申请指南

  温州永嘉2024新市民积分入学、积分旅游、积分疗养申请指南

  一、项目条件

  (一) 积分入学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永居住登记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市民。申请入读学段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七年级)对象为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积分旅游

  在永居住登记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

  (三)积分疗养

  我县非公企业员工,在永居住登记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市民。

  二、指标归属

  (一)积分入学

  根据确定的具体学校和指标数,按乡镇(街道)申请人积分的高低次序(其中东城、南城、北城三个街道合并排序),结合居住证登记地址和家长意愿就近确定就读学校。

  指标外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申请积分入学的的新市民子女按其父母一方《居住证》登记地,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读指定学校。

  (二)积分旅游

  2024年度新市民积分享受旅游景区门票免费指标320名,参加景点为永嘉崖下库、丽水街、芙蓉古村、苍坡古村、太平岩、十二峰、石门台、陶公洞、埭头古村。其中,全县积分排名前160名的新市民享受景点一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门票免费政策,积分排名161-320名的新市民享受景点半年(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门票免费政策。在规定时限内,每个景点免费入园限1次,每次可再享免2名随同家属门票。

  (三)积分疗养2024年度新市民积分疗养指标15名,全县积分排名前15名的新市民享受县总工会安排的永嘉楠溪江二日一晚疗休养活动。

  三、申报流程

  四、受理窗口

  五、特别提示

  1.新市民积分指标体系(省级共性积分指标和永嘉个性积分指标)及手机端浙里办APP“浙里新市民”积分申报操作方法,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2.《永嘉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3.请在规定积分申请时间内提交积分申请材料,申请截止日(5月13日)后提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无感赋分时间计算到5月20日,5月20日后由无感赋分产生的积分不纳入本次积分应用总积分。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浙里新市民”自主申报的,请在申请积分后,务必申请积分应用项目。

本文标签: 积分  市民  永嘉  指标  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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