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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更新时间:2024-07-16 21:29:43作者:未知
一、如何报读中等职业学校?
目前,南宁市有29 所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有5 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5 所自治区五星级学校、7所广西“双优计划”建设学校、11 所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市属、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通过现场报名直接录取。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共23所)还可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的方式录取。
(一)现场报名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现场报名时间至2024 年8 月30 日结束。
(二)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参加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在7月19日至22日自行选择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学校登记报名信息,报名当天必须到报读学校现场确认并选择专业。学位及内宿生指标有限,先到先得。
采用个人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www.nnzkzs.com)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在报名时段内,考生和家长在任何一台能正常接入互联网的电脑即可实现网上报名、查询、改报、退出等操作,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报读中等职业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免学费。对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直接免除学费;对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义务教育年龄阶段学生(获得中职学籍的艺术和体育类学生除外)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的,其在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不纳入中职学生资助统计范围、不得申请中职资助。艺术和体育类学生在中职学校就读期间,自获得中职学籍起,按规定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五年一贯制、“3+2”或“2+3”学制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后,不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劳动预备役制学生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
资助标准: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 元,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 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 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生每生每年平均2500 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000 元,戏曲表演专业学生每生每年平均 6000 元。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其中,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涉农专业学生和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范围。
义务教育年龄阶段学生(获得中职学籍的艺术和体育类学生除外)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的,其在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不纳入中职学生资助统计范围、不得申请中职资助。艺术和体育类学生在中职学校就读期间,自学籍异动登记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起,前两年按现行政策规定的助学金补助标准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实施五年一贯制、“3+2”或“2+3”学制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后,不再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劳动预备役制学生不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
资助标准: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 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 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2000 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三等为每生每年1000 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 元。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 元。
(五)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 元。
(六)广西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对属于广西2016年以来脱贫户、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含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及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按1500元/人·学期标准补助,属于2014、2015年退出户的,执行差异化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县自定。在校就读期间新纳入或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可按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享受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至完成当前学段。
(七)升学补助。对升入高等院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申请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可获得500元至3000元入学补助,优先资助脱贫家庭学生;对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每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
中等职业学校不仅推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还积极采取“半工半读”、“以工助学”等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升学渠道有哪些?
(一)通过中职对口升本科考试就读本科院校。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专业对口的中等职业学校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由校长按应届毕业生30% 的比例,以“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排名为依据,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择优推荐,每年4月由本科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2023年,广西普通本科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试点学校为:百色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广西外国语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城市职业大学等8所本科院校,计划招生2000 人。
(二)通过中职对口升高职考试就读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每年3、4月广西区内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即中职对口升高职考试报读高职院校,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三)通过全国统考就读大专、本科院校。一是参加每年6月全国普通高考,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二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个人为单位报名。
随着人力资源市场对技能人才学历层次要求的提高,中职学生升学愿望越来越强烈。近三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人数稳中有进,升学率超70%。新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印发后,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将按照新文件执行。通过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就业情况如何?
目前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共设置 13 个专业大类 112 个专业,如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轨道交通、幼儿保育、烹饪、护理、物流管理、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机器人技术应用、建筑装饰和机电技术应用等,主要涉及第二和第三产业。中职毕业生除拥有学历毕业证之外,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和职业技能等级证,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部分优秀毕业生已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干部。
查询帮助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771-5775286
南宁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电话:0771-280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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