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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3-12-06 01:54:51作者:佚名

连云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怎么办理?

  一、办理材料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应当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上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依法应当纳税的,还应当提交完税凭证;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应当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上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批准用地文件和划拨决定书;

  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以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授权经营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应当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上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

  (1)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2)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

  (3)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

  (4)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取得土地权属的相关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依法应当纳税的,还应当提交完税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以收购储备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

  申请主体应当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上记载的土地储备机构。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被收购权利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点: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等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

  2、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是否齐全、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记载的权利人、权利类型及其性质等是否准确,宗地图、界址坐标、面积等是否符合要求;

  3、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是否已签订出让合同,是否已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以划拨、作价入股、出租、授权经营等方式取得的,是否已经有权部门批准或者授权;

  4、权属来源材料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预查封,权利人与被执行人一致的,不影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6、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价款的,是否已缴清土地价款;依法应当纳税的,是否已完税;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三、办理期限及收费标准

  (一)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二)收费标准

  550元/件

本文标签: 材料  权属  建设用地  土地  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