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贵阳市轨道交通条例
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31 09:36:18作者:未知
上海青浦区公租房申请
一、申请条件
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与本区的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已与本市的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已与本区的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5 平方米,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申请材料
单身申请或家庭申请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成员)的身份证;
(三)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
(四)家庭申请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可以在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也可以按照“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相关规定流程,在网上平台提交。
青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业务中心
官网网址:www.qpgzf.cn:8900
具体地址:青浦区庙前街49号
咨询电话:69206089、69214132
看房电话:400688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