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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更新时间:2024-04-25 00:27:22作者:佚名
万柏林区人才公寓租住公告
一、基本概况
万柏林区人才公寓位于长风西街千峰南路交叉口往北200 米“上庄·凤玺湾”5 号楼,地处太原市经济文化中心区域,毗邻长风商务区,交通便捷,周边医疗、教育、文化、科技等配套齐全。公寓内建有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城市书屋、健康中心、餐厅等配套设施,是人才解决短期周转性住房需求的理想选择。
二、房型介绍
万柏林区人才公寓拥有 55 平方米单人房、105 平方米家庭房、157 平方米家庭套房 3 种房型共 550 套,均有独立卫浴,配有床、书桌、沙发、茶几等简单家具,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等基础家电,拎包即可入住。公寓实行二级门禁系统,确保租住安全。聘请国内知名公寓服务管理机构,将为您提供“真心”“安心”“舒心”的三心融合服务。首批将投放房源 200 套,其中 55 平方米单人房 180 套、105 平方米家庭房 10 套、157 平方米家庭套房 10 套,房源投放量会根据申请情况适时调整。
三、房型及公共空间展示
四、配租对象
申请对象为万柏林区各领域急需人才或对万柏林区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一定贡献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及其他人才。
(一)党政人才。2019年1月1日以后万柏林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公开招录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选调生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万柏林区规模以上企业的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其他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主要包括董事会成员、经理层管理人员等)及中小型企业法人。
(三)专业技术人才。在万柏林区工作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某专业技术领域有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四)高技能人才。在万柏林区工作的,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职业资格或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一线从业人员。
(五)农村实用人才。经村(社区)党组织推荐,街道党工委认定的,为万柏林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实用人才。
(六)社会工作人才。在万柏林辖区内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或辖区内经主管部门推荐的社区(村)专职工作者。
(七)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获得国家、省、市技能或创新奖项的选手及区域内科研机构核心成员。(八)有人才公寓租住需求,经评定委员会评定的其他人才。
五、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本市六城区无自有住房(在本市六城区范围内购买自有住房但暂未交付的,允许申请租住)。
(二)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科研机构核心成员所在企业或机构须成立满一年,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满500万元以上。
(三)柔性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合作协议,且每年在本区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
六、申请材料
(一)《万柏林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无房证明;学历学位证书 (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招录(聘用)文件或劳动合同(柔性引进人才可提供合作协议);相关部门人才认定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有共同居住人的须提交共同居住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等身份证明。
(三)党政人才须提交工作单位介绍信。(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须提交本人符合此类人才申请条件的相关印证材料。(五)农村实用人才须提交经所在街道党工委认定的村(社区)党组织推荐材料。
(六)社会工作人才须提交主管部门推荐材料。
(七)其他相关印证材料。
七、申请方式
申请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起
申请入口:扫码进入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印证资料。其中,《万柏林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需由申请人下载填写后,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也可将材料直接报送至区人才公寓或区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进行申请。
八、首批房源选房顺序
首批房源选房顺序原则上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确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首批房源申请人进行集中受理,分批审核。截止到 5 月 8 日 9:00,如申请人数超过首批房源数量,申请入口将暂时关闭,待申请人资格审核完毕后,将根据审核情况另行通知。
(一)若具备租住条件人数低于首批房源数量,申请入口重新开启,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按照通知书要求到万柏林区人才公寓服务窗口进行选房并办理入住手续。
(二)若具备租住条件人数超过首批房源数量,将按照申请户型分批次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摇号由晋信公证处进行公证监督,同时将邀请区人才公寓申请资格评定委员会委员及公寓申请人代表进行现场监督,结果通过“万柏林党建”“见山公寓”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
(三)摇号未中的其他申请人按照房型及申请先后顺序进入轮候序列,待新房源投放或房源空余时另行安排。
九、租赁价格
(一)本次配租房源的租金,按照第三方评估机构调查的周边同品质房屋市场租赁价格的 80%收取。
1.舒适单人房(约 55 平方米),月租金 1200 元;
2.乐享家庭房(约 105 平方米),月租金 2000 元;
3.尊享家庭套房(约 157 平方米),月租金 2800 元;
注:具体价格视房屋楼层、朝向及实用面积等略有差异,但上下浮动不超过 10%。
(二)承租人入住时须按单人房 1000 元/套、家庭房 2000 元/套、家庭套房 3000 元/套缴纳租赁保证金,退租时无欠费及资产损坏情况的,予以退还。
十、其他费用标准
物业管理费(含电梯及垃圾清运费)为每月1.8元/平方米,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水电气暖等费用均按照太原市城镇居民用户标准收取。
十一、租赁期限
区人才公寓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提交续租申请。公寓房屋6个月起租(柔性引进人才除外),租期一般不超过3年。房屋租金按年收取,租期不满一年的按实际租期收取,3年以上租期租金按照市场租赁价格收取。
十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高强 联系方式:6062442
预约看房联系人:张雯 联系方式:13485351222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万柏林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由万柏林区人才发展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