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指南 湖南省社保参保证明网上打印
2024-01-23
更新时间:2024-01-23 00:19:31作者:未知
按照江苏省民政厅苏民事[2023]12号文件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江苏省(区、市)开始实施婚姻登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实施时间: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时间延长至2025年5月11日。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施时间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
业务范围:
“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类型为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不在“跨省通办”试点范围之内。
所需材料:
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无需另行提交居住证,并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办理形式: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行婚姻登记预约与现场受理并行机制,市民可通过江苏省民政厅、泰州市民政局官网、“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或“兴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微信公众号进入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提交业务申请。
咨询电话:
0523-83151199
0523-832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