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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官网入口(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官网入口查询)

更新时间:2023-12-03 19:26:46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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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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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事项申请

  (一)申请事项

  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在金湾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2.申请人:2022年1月1日及之后毕业且具备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的珠海属地高校毕业生及金湾户籍高校毕业生,与金湾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金湾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

  3.申请人须在毕业三个年度内提交补贴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册登记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编外人员或到劳务派遣单位就业的,不享受本补贴。

  (四)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

  “加快集聚港澳人才”事项申请

  (一)申请事项

  港澳人才就业奖励和生活补贴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

  (三)申请条

  1.用人单位:是指在金湾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2.申请人:对2022年1月1日之后首次来金湾区工作的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的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与金湾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金湾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在金湾区连续缴纳 24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的,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3.“港澳人才就业奖励和生活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不得重复申领。

  4.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册登记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编外人员或到劳务派遣单位就业的,不享受本补贴。

  (四)补贴标准

  1.就业奖励: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

  2.生活补贴: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