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创业补贴(梅州创业补贴政策2020)
2023-12-04
更新时间:2023-12-04 01:07:46作者:未知
一.人才落户奖
梅州人才落户对35周岁(含)以下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新落户梅州(含现有梅州户籍人才回梅、本地院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梅)并在梅企业(国有企业除外)就业或自主创业(符合相关条件),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享受一次性落户奖励。
二.人才公寓
1.在梅州市区或梅州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公务员除外),或在梅州市区、梅州高新区自主创业;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梅州市区及梅州高新区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
已入住梅州市区用人单位人才公寓或梅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的,不能再申请人才公寓。
三.人才卡
人才卡分为钻石卡(A卡)、白金卡(B卡)、金卡(C卡),委托合作银行制作,载明持卡人身份信息。市级人才有关经济待遇一般发放到人才卡账户。在梅工作并符合《关于印发〈梅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梅市人才办〔2022〕1号)第六条所列1、2类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申领梅州人才卡钻石卡(A卡);在梅工作并符合第六条3、4类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申领梅州人才卡白金卡(B卡);在梅工作并符合第六条5、6类之一的高层次人才,可申领梅州人才卡金卡(C卡)。
四.职称晋升一次性补贴
我市企业(国有企业除外)在职人员,2022年7月14日起晋升副高、正高职称后连续在企业工作3年以上的。补贴标准:每人一次性5000元。
五.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梅州市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补贴。
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