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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

更新时间:2023-09-14 16:04:09作者:佚名

湘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

  9月12日,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发布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和原则:

  一、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时间: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二、统一参保缴费方式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2、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也可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并向参保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居民医保费。

  3、原则上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新入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

  5、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居民医保。

  6、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居民医保,也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

本文标签: 医保  参保  居民  户籍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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