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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什么时候?(2023)

更新时间:2023-11-14 10:40:10作者:未知

海安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什么时候?(2023)

  缴费时间

  1.按月缴纳,每年的年度养老保险费最后的征缴期限为每年12月25日,逾期不可补缴;

  2.不得提前预缴:灵活就业人员不得提前预缴当期之后的养老保险费(如8月份可以缴纳1-8月份的养老保险费,不可以缴纳9-12月份的养老保险费);

  3.已签订银行卡代扣协议人员的缴费:参保人员需在每月20日前在银行卡存足金额,每月21-25日左右扣款;年中有未缴月份的代扣人员请于12月9日前上足余额,12月10日开始补扣。如由于余额不足导致扣缴未成功的人员需通过微信等其他途径在当年征缴期限内自行缴费,跨年则不可补缴。

  友情提醒

  1.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

  2.“4050”等困难失业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所辖村(社区)服务窗口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前进行2022年未缴费月度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本文标签: 保险费  灵活  人员  就业人员  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