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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3-11-14 15:53:47作者:佚名

梅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

  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3-2302958

  咨询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9号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就业和人才)服务分厅综合服务窗口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