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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青年人才引进支持计划的具体要求

更新时间:2023-08-09 15:52:06作者:佚名

威海青年人才引进支持计划的具体要求

  威海青年人才引进支持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在高校、技校就业人员需由学校经办人员统一登录威海市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公示照片、承诺书,再次申请人员仅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

  2、创业人员需登录威海市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年度财务报告等可证明企业正常经营且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0万元的资料。

  3、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英才威海网(www.iwhrc.com)博士后系统—“博士后在站生活津贴”申报。(具体申报通知可从“英才威海网”下载查看)

  4、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向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5、卫健系统录(聘)用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向区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

  6、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等群体,由所在单位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7、在“1+4+N”创新平台单位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向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出申请。

本文标签: 威海  威海市  博士后  博士  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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