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茂名子女如何申请登记常住户口2023

更新时间:2023-09-23 15:55:01作者:佚名

茂名子女如何申请登记常住户口2023

  茂名如何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符合《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或自建合法住房并持有房地产权证明的,房地产权属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申办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入户申请书;

  2.《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房地产部门核发的房屋、土地所有权证件,或购房发票及加盖房产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 配偶及未婚子女随迁的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⑴配偶随迁的,提供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结婚证》。

  ⑵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

①随迁子女的《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除外)、《居民户口簿》,以及《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簿能直接反映其关系的不需提供);

②申请人已婚的,提供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申请人离婚的,只提供《离婚证》及子女抚养协议等相关权威的离婚及子女抚养证明依据;申请人非婚的,要提供申请人现场填写的《非婚生育说明》;

③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提供随迁子女现场填写的《未婚声明书》

本文标签: 户口簿  申请人  子女  居民身份证  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