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调整门诊诊查费(挂号费)标准通知
2023-05-12
更新时间:2023-05-12 20:14:36作者:未知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关于调整门诊诊查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和《关于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医保发〔2020〕67号)的要求,对诊查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自2023年4月29日开始执行:
一、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由7元调整为17元。
二、副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由12元调整为22元。
三、合并二级主任医师、三级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服务项目,调整为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服务项目;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由17元调整为32元。
四、普通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由5元调整为15元。
五、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由10元调整为20元。
六、合并二级主任医师、三级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服务项目,调整为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服务项目;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由15元调整为30元。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