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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职工医保哪些费用不能报销

更新时间:2023-08-31 18:46:30作者:未知

宿迁职工医保哪些费用不能报销

  适用条件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按有关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问题拓展:门诊共济保障是什么?宿迁现在实行了吗?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本文标签: 负担  门诊  国务院办公厅  宿迁  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