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变更到哪里办理?办理窗口
2023-11-13
更新时间:2023-11-13 18:53:50作者:未知
办理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申请人提供本人类银行卡作为还款账户(公金中心约定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概算;
5.不动产权证书、
注意事项:应在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之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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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尚未达到6个月或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2)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如有明显不良记录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