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城区申请租房补贴但是劳动合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样怎么办?
2023-05-05
更新时间:2023-05-05 11:06:28作者:佚名
2023年绍兴越城区毕业生租赁补贴政策如下:
回答:越城区毕业生租赁补贴要求申请人原则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须向越城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再确定资格。
补贴对象:
2022年4月13日起,在越城区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工作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本科(技师)及以上学历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对象申请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1个月(含)以上企业社会保险。
(2)申请人在越城区内无自有住房。申请人已婚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需在越城区内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赁补贴,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发放租赁补贴。
(4)租赁补贴不得与政府投资公租房或人才公寓重复享受。享受房票政策后,不再发放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