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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保险转院报销规定 南京工伤保险转院报销规定最新

更新时间:2023-05-22 18:10:09作者:佚名

南京工伤保险转院报销规定 南京工伤保险转院报销规定最新

  南京工伤保险转院报销规定:

  转诊转院就医人员一般应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凭原始票据报销。

  住院前住宿补助费凭原始票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元/人/天,住院前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30元/日),按实际发生的时间计算天数,最长不超过2天。

  个人用户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上方“个人办事”菜单,在新页面左侧菜单栏点击“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服务”,点击进入需要申报的项目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勾选对应工伤记录,在下方申请信息栏填写手机号以及选择对应申请事项,填写完毕后通过页面右侧“材料列表”将相应表格拍照上传,点击“确认提交”完成申报。

  单位用户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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