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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参保人怎么确定异地就医是否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更新时间:2023-11-17 19:10:09作者:佚名

咸阳参保人怎么确定异地就医是否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参保人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需要先按照参保地规定进行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

  (1)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服务专区;

  (2)或者登录国务院客广端小程序”跨省异地就医”服务,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门慢特资格”,查询自己的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信息以及按照参保地要求选择的门诊慢特病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1.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1)年报销封顶线120元/人,限定在一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报销。

  (2)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60%,镇卫生院60%,村(社区)卫生室70%。

  (3)报销范围:一般诊疗费、门诊治疗费、医技检查费、合规药品费。

  一. “两病”(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报销

  1、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60%

  2、待遇及报销封顶额:一个年度内“两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为高血压400元、糖尿病5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可同时享受。

  3、处方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使用量,最长不超过3个月

  4、首次就诊持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相关病历、辅助检查化验单(原件或复印件)按诊疗规范认定并备案后,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

  5、门诊“两病”在县域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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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门诊  医疗机构  异地  高血压  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