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温馨提示
2023-08-01
更新时间:2023-08-01 23:30:11作者:佚名
常宁市养老保险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时,提供相应的户籍资料或身份证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
2.参保登记工作流程:
(一)参保申请受理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参保表》)。
(二)参保信息上报村(居)委会协办员负责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的《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于参保人申请参保的当月上报乡镇(街道)人社站。乡镇(街道)人社站经办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在村(居)委会申报的1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业务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县(市区)经办机构。
(三)参保信息审核县(市区)经办机构参保管理岗位在乡镇(街道)人社站上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后错误的参保信息反馈给乡镇(街道)人社站。
(四)资料存档县(市区)经办机构参保管理岗位将《参保表》及参保人相关资料整理存档。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符合企业职工参保条件的人员,可逐年缴费至少15年。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参保人,由参保单位提交以下参保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单位须提交参保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情况、参保人身份证等资料。
2.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填写参保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