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重新明确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通知
2023-08-29
更新时间:2023-08-29 13:20:08作者:未知
济宁市产科接种室(更新至2023年5月)
设有产科的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产科预防接种室,承担新生儿卡介苗和首针乙肝疫苗(包括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任务,做好与预防接种门诊(站)工作衔接。产科预防接种室一般设置在产科,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新生儿科设置预防接种室。
产科预防接种室应达到以下标准:
1.产科预防接种室应有固定、专门的房屋,房屋面积不少于20m2,原则上应与产科病房同一楼层,室外有明显的标志,房间通风良好,清洁明亮。
2.接种室应有接种台、专用医用普通冰箱、婴儿床、档案橱、工作桌椅等设备。接种台应配有接种盘和接种器材(包括75%乙醇、镊子、无菌棉签等),室内应配置污物桶、注射器毁型装置或安全盒、医疗垃圾袋、医疗废弃物垃圾桶等。
3.固定专人负责预防接种工作,卡介苗预防接种人员相对固定;预防接种人员必须是经过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预防接种人员工作时应穿戴工作衣、口罩等,仪表干净整洁,并佩戴上岗证。
4.配备计算机和打印机,实行接种资料信息化管理。计算机和打印机配置要求同预防接种门诊。计算机必须为预防接种工作专用,宽带网接入,配置专门的移动存储硬盘,用于数据备份。安装有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应同时安装有能及时进行网络升级的正版杀毒软件。
5.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房间温度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