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南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4-03-13 13:51:55作者:未知

南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办事指南

  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审批类型

  一审一核制

  四、申报材料

  请按规定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法定证明、凭证:

  1、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本市常住人口还应提交《居住证明》);

  2、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损坏一块机动车号牌的,应提交另一块号牌;灭失、丢失、损坏两块机动车号牌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笔录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还应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

  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提示:

  原核发了外籍汽车号牌的机动车应更换普通小型汽车号牌(蓝牌),原核发了中型客车号牌的机动车应更换大型汽车号牌(黄牌)。

  五、办理流程

  交费→业务受理(新大楼一楼综合业务服务大厅)(办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还应到洪安检测站内照相)→领证→领取号牌(青山湖区民营大道236号省厅牌照厂)。

  六、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一)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1、汽车反光号牌/不反光号牌

/副

100.00/80.00

2、挂车反光号牌/不反光号牌

/面

50.00/30.00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不反光号牌

/副

40.00/25.00

4、摩托车反光号牌/不反光号牌

/副

70.00/50.00

5、机动车临时号牌

/张

5.00

6、机动车临时行驶证工本费

/本

10.00

7、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本

10.00

8、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本

10.00

9、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单独补发)

/个

1.00

10、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本

10.00

发改价格[2017]732号

11、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本

10.00

  八、联系电话

  咨询投诉电话12123,传真电话0791-83801139

本文标签: 宋体  号牌  机动车  反光  工本费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