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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基层民办教师申请安居房资格条件及材料一览

更新时间:2023-11-07 14:10:05作者:佚名

海口基层民办教师申请安居房资格条件及材料一览

  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本市民办基层学校,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需提 交以下申请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户口本;

  (4)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5)事业单位、聘用单位(民办学校)聘用合同;

  (6)《海口市基层教师申购安居型商品住房基层服务承诺书》。

本文标签: 仿宋  申请人  海口市  基层  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