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7日起桂林阳朔疾控二价四价九价HPV疫苗接种专场(免预约)
2024-03-07
更新时间:2024-03-07 19:32:33作者:未知
参保待遇
(一)门诊待遇
1.我校在籍参保学生享受的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由学校医疗包干经费支出,自然年度报销上限为1200元。
2.我校在籍参保学生在我校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甲类、乙类药物和相关检查、治疗费用,可凭发票到校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的比例报销。
3.我校在籍参保学生在非我校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甲类、乙类药物和相关检查、治疗费用,每次扣除30元起付标准后,凭正规发票统一按60%报销。
4.我校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如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金苑社区卫生服务站、金山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徐州市丰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徐钢医院)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市肿瘤医院、徐州仁慈医院
(二)住院待遇
1.我校在籍参保学生享受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费用由徐州市医保基金统筹支出。
2.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按照徐州市医保局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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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特大疾病救助图片图片1.参保学生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遵照《徐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办法》徐政规〔2022〕7号、《江苏省医保条例》执行。
2.参保学生享受《徐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办法》政策后仍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酌情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