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合肥庐江县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详情
2023-07-21
更新时间:2023-07-21 22:12:25作者:未知
海口市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落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龄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初中一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原则。民办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同步审核、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在海口市范围内招生,招收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海口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依据报名志愿录取新生。当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录取办法。民办学校按照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随机派位三个类型依次录取新生。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属直接录取类,学校直接在招生平台上录取,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
政策性直招。主要有两类:一是符合国家和省、市教育优待相关政策的优待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二是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
对口直升初中。民办一贯制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对口直升该校初中。
随机派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该类报名新生;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二)招生程序和日程安排
1.网上申请学位7月21日12时至28日12时。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本市民办学校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记入学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
7月24日前,民办学校(集团)教职员工适龄子女、对口直升初中人员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招生平台上审核录取并报教育局备案。
7月25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和对口直升初中后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家长可参考剩余招生计划数在报名平台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2.派位录取7月28日至8月10日。
7月28日至8月3日,学校审核入学信息。市、区教育局分批次将符合政策性直招、对口直升初中和依志愿报名人数中符合入学条件且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生直接派位到学校,向社会公布需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学校名单。
8月4日至8月10日,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公布录取结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报名系统于8月12日前自动将学生信息返回至片区(或辖区内公办学校)。家长也可向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
3.公示新生名单8月4日至17日。
学校分批次公示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新生报到8月20日前。
学校为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对到校报到新生建立学籍。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已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推荐查询:海口民办小学和初中招生计划
政策来源网址:海口市教育局(http://jyj.haikou.gov.cn/hksjyj/jyzs/202307/c96a170dd94c441da656a621849efe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