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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汕尾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指南(类型+方式)

更新时间:2023-12-06 02:11:11作者:佚名

2023汕尾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指南(类型+方式)

  缓缴补缴类型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是否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即您有没有通过银行卡自动扣费缴纳社保。

  ①没通过银行卡自动扣费的:

  未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下同)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免申即享”

  2022年1月至12月的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②通过银行卡自动扣费的:

  已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等途径向税务机关确认暂缓缴费后,2023年11月底前税务机关不再自动从签约账户上扣缴2022年1月至12月的未缴费月度的养老保险费。

  缓缴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意原自行操作缴费。

  2023年12月底前,税务机关按缴费人申报的缴费工资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确定缴费基数统一扣缴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养老保险费。

  补缴方式

  线上:

  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

  点击登陆进行刷脸识别登录或微信支付密码登录。

  登录成功后点击右上角的个人业务--我的社保--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清缴社保费进行补缴。

  线下:

  可前往参保地税务机关,按税务机关规定申报缴费。

本文标签: 税务  机关  基数  月度  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