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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庆租房迁入户口的流程(大庆租房落户)

更新时间:2023-12-03 15:17:18作者:佚名

在大庆租房迁入户口的流程(大庆租房落户)

  落户对象

  市外户口人员在我市各行政区和市辖县城镇地区居住合法租赁房屋的,本人、配偶、同户子女和双方父母可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户籍大厅)办理市外迁入落户登记。

  承租人和出租人需在市住建局“掌上住建”APP进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后,下载打印《大庆市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租赁房屋已建家庭户并经产权人同意的,可迁入该家庭户;租赁房屋未建家庭户的,经产权人同意并签署同意立户承诺书的,承租人可申请在房屋地址建立家庭户;其他条件的,迁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申报材料

  1.《大庆市租赁房屋备案登记证》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落户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5.随迁子女或父母在原户内未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6.随迁配偶在原户内未体现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等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7.迁入入户的需提供拟迁入家庭户《居民户口簿》

  申报地址

  1、申报人可到拟落户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或户籍大厅;

  2、咨询电话:0459-12345,联系电话:0459-6363365 0459-6982203。

本文标签: 房屋  户内  大庆市  家庭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