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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31至37条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4-20 00:18:52作者:佚名

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31至37条规定是什么?

  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十二条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十三条
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十四条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十五条
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华侨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十七条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

  网址:http://fz.sft.jiangsu.gov.cn:18002/AppRaise/NewDetail?id=ead72e76-8316-4420-9fcb-1af7c3bb5335&type=2

本文标签: 仿宋  结婚登记  居民  江苏省  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