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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慈溪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指南(条件+流程)

更新时间:2023-08-21 10:40:13作者:佚名

2023年慈溪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指南(条件+流程)

  2023年慈溪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指南(条件+流程)

  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

  引进时非慈溪户籍的企业D类及以上人才,自2022年 12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慈溪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所购住房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可享受12万元补贴,12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含)的可享受8万元补贴,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含)的可享受5万元补贴。

  申报流程及材料

  1. 购买现房的,需在缴纳契税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半年内向市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申报前人才应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请经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将购房补贴按相关流程划拨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材料清单:

  (1)《慈溪市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下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房屋归属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贴配偶知情同意书(补贴申请)》(附件5);

  (5)税务部门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应载明工业企业扣缴申报该人才所属期为购房时上一年度、纳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工资薪金所得。

  2.购买期房的,分为资格确认和补贴申领两个阶段进行。

  申请人取得期房网签备案信息后,应在2024年6月底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办理前人才应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请人在资格确认阶段网签备案的期房正常履约,缴纳契税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半年内需向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补贴申领手续。申请经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将购房补贴按相关流程划拨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材料清单:

  资格确认阶段需提供以下材料:

  (1)《慈溪市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贴资格确认申请表》;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3)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房屋归属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贴配偶知情同意书(资格确认)》;

  (5)税务部门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应载明工业企业扣缴申报该人才所属期为购房时间上一年度、纳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工资薪金所得。

  补贴申领阶段需提供以下材料:

  (1)《慈溪市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交付结算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贴配偶知情同意书(补贴申请)》。

  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授权经办机构查询申请人不动产登记、期房网签备案、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社保卡等信息。

  其他事宜

  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贴与我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享受。已享受博士后出站留慈(来慈)工作补助政策、经济适用住房政策、限价房政策、人才安居专用房(人才公寓)政策的,不重复享受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贴。 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享受条件、房屋产权由夫妻其中一方或双方共同持有的,只能约定一方全额享受购房补贴,且每人仅可享受1次。房屋产权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不能申请购房补贴。 人才购房时及申请购房补贴(包括资格确认)时须在工业企业全职工作、缴纳社会保险。

  本细则所述购房时间,增量房(一手房)以合同首次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须为住宅,宅基地自建房、商用产权房、拆迁安置房、限价房、人才安居专用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不能申请购房补贴。

  政策来源:慈溪人才网,原文https://www.cxhr.com/news/17415.html

本文标签: 人才  申请人  原件  复印件  慈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