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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徐州市名校优生引进计划补贴申报材料

更新时间:2024-03-30 19:14:59作者:佚名

2024徐州市名校优生引进计划补贴申报材料

  2024年度徐州市名校优生引进计划补贴申报

  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向各区人社部门申报(市直单位向市人资就管中心申报),除申报表和申报汇总表需携带纸质原件外,其他各项材料需提交PDF电子扫描件,人社部门对材料有疑义的,需申报单位和个人配合提供相应材料原件进行查验,查验无误后返还给申报单位。

  (一)购房所需材料

  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需提供经市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其中,金额、买受人姓名、房屋地址均需与购房合同一致),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还需提供经市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和购房发票(其中,金额、买受人姓名、房屋地址均需与购房合同一致),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签发时间为准。如存在共同购买人,还需提供与共同购买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二)其他材料

  1.未变更工作单位再次申报

  (1)《2024年度徐州市名校优生引进计划补贴申报汇总表》(即附件1,excel电子版+纸质盖章版1份)、《2024年度徐州市名校优生引进计划补贴申报表》(即附件2,一式3份纸质版盖章版);

  (2)申报当月前近6个月的文书式单位税收完税证明(如4月申报,则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3月单位完税证明;亦可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中任一月单位完税证明+申报当月无欠税证明,以此类推。);

  (3)首次来徐至今所有在徐社保记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全部”按钮→“社会保险”选项卡→“个人权益单”功能→“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条目,正确选择起止年月后直接导出)。

  2.变更工作单位再次申报

  除上述“1.未变更工作单位再次申报”中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引进人才与申报单位签订的3年(含)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之前在徐所有工作履历涉及单位的营业执照PDF扫描件以及引进人才与前工作单位签订的3年(含)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的PDF扫描件。

  若申报人为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符合《徐州市名校优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要求)引进的毕业生,由实际工作单位负责为员工申报,还需提供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机构近6个月企业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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