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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调整荣乌集阿海张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

更新时间:2024-08-09 13:32:18作者:佚名

内蒙古调整荣乌集阿海张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

  关于调整荣乌、集阿、海张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交通安全论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对荣乌、集阿、海张3条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值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荣乌、集阿、海张3条高速公路调整限速值的路段为:荣乌高速公路(G18)察汗淖至乌海段(K1654-K1772)118公里,集阿高速公路(G5511)白音查干至商都西段(K47-K77)30公里,海张高速公路(G1013)桑根达来至三号地段(K1151-1302)151公里。上述路段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100km/h调整至120km/h,摩托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8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限速值不超过100km/h,沿线限速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参数等同步进行调整。

  二、上述路段沿线枢纽立交、事故多发路段、技术指标受限路段、特殊气象影响路段、特大桥及隧道路段限速值要以现场设置限速标志为准,请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密切留意沿线标志、标线变化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上述路段将实施客货车分道行驶管理,机动车驾驶人要按照指示标志、标线通行。

  四、因更换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需要,上述路段将于2024年8月10日7时至19时,双向全线封闭施工。道路封闭期间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通行,请驾驶人提前规划好通行线路,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五、自2024年8月11日起,上述路段按照调整后的行车速度进行交通安全管理。

  六、因天气原因导致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封闭时间及调整后监控设备启用时间顺延。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本文标签: 路段  高速公路  标线  内蒙古自治区  沿线